关于四川省设立永川市的批复
日期:1992.01.01 点击数:12
【期刊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
【年份】1992
【关键词】 永川 四川省 行政区域 设立 撤销 人民政府 国务院 直辖 同意 批准
【页码】255-255
【作者单位】民政部
【简介】四川省人民政府:你省一九九○年十月二十二日《关于撤销永川县设立永川市(县级)的请示》收悉。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你省撤销永川县,设立永川市(县级)。由省直辖,以原永川县的行政区域为永川市的行政区域,不增加机构和编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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