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川局四措施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
日期:2011.01.01 点击数:9
【作者】宋治富
【期刊名】重庆国土房产
【年份】2011
【关键词】 农村宅基地 审批工作 永川 国土房管局 规划区 平方 村民 耕地
【页码】56-57
【简介】近日,永川区国土房管局采取四措施,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。 一是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。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城镇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耕地每人20平方米,其它地每人25平方米;城镇规划区外村民宅基地标准为耕地每人25平方米,其它地每人3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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