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碚区涂料厂大火直接责任人被行政拘留
日期:2007.01.01 点击数:9
【作者】纪风
【期刊名】消防与生活
【年份】2007
【关键词】 北碚区 涂料厂 责任人 拘留 行政 大火 树脂生产 消防支队
【页码】24-24
【简介】2007年9月29日,北碚区歇马镇北碚区宏强涂料厂发生火灾,经北碚区消防支队扑救熄灭。此次火灾是由于该厂违规使用电钻搅拌树脂生产油漆,电钻打火引燃树脂导致火灾。[第一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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